四川师范大学成考学籍异动管理细则(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03日

摘要:  为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的严肃性,创建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实施细则。   一、学生应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不得任意转学、转专业或调整学习形式。如确有特殊困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学、转专业或调整学习形式。   (一)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参加录取专业学习者,经学生本人同意,可转入学校其它适合的专业进行学习。若学校无其它类似专业的,方可申请转学。   (二)确有某

学生档案材料(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年鉴定、奖惩材料等);

  4、学生学习成绩表(打印件),并加盖录取学校成教主管部门或学生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六、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

  七、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补充。

  八、本规定从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