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成教课程免修免试规定(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03日

摘要: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课程免修免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免修和免试的条件,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课程免修、免试:   (一)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为及格以上的;   (二)参加自学考试并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所签发的单科合格证书的;   (三)经省教育厅批准转入我校的学生,具有学籍管理部门成绩证明的;   (四)取得全国、全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的;   (五)非英语专业的学生获得全国大学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省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或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考试,取得合格证书的,每学期《基础英语》成绩均记载为85分。

  七、免修和免试的审批手续:

  (一)符合免修和免试条件的学生,请从成人教育学院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免修免试申请表》。

  (二)按表中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三)申请免修和免试应在每学期报到注册后的一个月内办理。

  (四)在联合办学单位学习的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试,按此规定办理,并由联合办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批,送成人教育学院备案。

  八、本规定由四川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补充。

  九、本规定从二OO六年二月二十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