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成考转专业与转学须知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6月02日

摘要:  一、学生一般应完成在本校就读专业的学业,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者,可以转专业、转学:   (一)因工作调动,家庭地址变化,到本校学习不便者;   (二)入学时为待业人员,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就业后岗位要求不符者;   (三)确有某些特殊困难,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成人高考成绩未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者;   (三)专科转入本科者;   (四)成人、高职本专科转入一般本专科;   (五)依据国家

  一、学生一般应完成在本校就读专业的学业,有以下特殊情况之一者,可以转专业、转学:

  (一)因工作调动,家庭地址变化,到本校学习不便者;

  (二)入学时为待业人员,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就业后岗位要求不符者;

  (三)确有某些特殊困难,不转学无法继续学习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成人高考成绩未达到拟转入学校当年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者;

  (三)专科转入本科者;

  (四)成人、高职本专科转入一般本专科;

  (五)依据国家和所在学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学者(含试读生);

  (六)毕业学年申请转学者;

  (七)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未正式确认前或在尚未办理转学手续前已经擅自在非转出学校就读的。

  三、转专业、转学的办法

  (一)重庆市范围内转学(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并报本市教委批准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学(转专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两校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