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成考转专业与转学须知(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20日

摘要:  一、学生一般应当在所录取的专业和学习形式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者;   (三)工作岗位变更,转专业更能适应新岗位需要者;   (四)所录取的专业人数少而无法开班者;   (五)休学、复学后无原专业,只能转其它专业继续学习者。   二、转专业一般限于在本校范围内同科类、同层次、同学习形式的专业、低年级学生

当年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者;

  (四)毕业学年转学者;

  (五)应作退学处理者;

  (六)其它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