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邮电大学成教课程免考说明(2)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17日

摘要:  申请免考课程成绩按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中的成绩计入。每学期申请免考的课程不能超过两门次。本科学员学士学位授予的条件之一: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70分,希望申请免考的学员注意,记载的成绩是否会影响学位的授予。   一、专科段课程的免考   1、公共基础课的免考   (1)高等数学的免考   ①数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免考专科段各类高等数学,且不需出具成绩证明。   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原已学过、考试成绩合格,且教学要求较高或相当(如理工类高等数学可免考经济类高等数学,反之不能免考),可免考专科段

科段高等数学,物理专业免考专科段物理、英语专业免考专科段英语等等,成绩按95分计入。

  2、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免考相关课程,按所提供的成绩计入。

  3、获得大学四级英语合格证书的,成绩按85分计入;获得大学六级英语合格证书的,成绩按95分计入。

  四、课程免考的申请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应在下学期开课计划下达后向各总站提出申请,填写《南京邮电学院高等函授课程免考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原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无效);

  (2)除上述已注明不需出具成绩证明的情况外,考生应持原有学校的成绩证明(应注明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成绩证明应是原学校的学籍卡(或成绩卡)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教务处)公章(红印);或者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其主管的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证明须由各市级以上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县级无效)。

  凡申请免考课程的学员,都必须提供有效的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函授总站负责审核原件,然后将免考申请表和复印件寄到南邮继教院,请总站不要将原件寄南邮继教院,以免丢失。

  五、申请免考课程的时限

  为了使免考申请得到及时处理,现将申请时限说明如下:

  免考课程应提前一学期提出申请,即下学期开课计划下发后开始申请,当学期不能办理。

  1、学员申请时间:每年6月-9月申请第一学期免考课程;每年12月-2月申请第二学期免考课程

  2、总站汇总上报时间:

  每年11月上旬汇总上报申请第一学期免考课程名单;每年4月下旬汇总上报申请第二学期免考课程名单

  上报材料清单:①免考申请表(一式二份),每门课程一张②毕业证书复印件③成绩证明复印件

  3、南邮继教院审批时间:

  总站上报后两周内审批返回。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总站严格按时限操作,汇总上报后,不再补办。南邮继教院不受理学员个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