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学成教课程免试管理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5月10日

摘要:  一、凡在本校进修和学习过的共同课和相同专业相同层次的专业课,如果每门课程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免试,但必须出具原始成绩报告单,经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二、凡修第二专业的共同课且层次相同的课程,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免试手续。   三、条通过自学考试的课程与现在所学课程内容相同,可由省自考办出具成绩单到学籍管理部办理免修免试手续。   四、复学的学生,凡学过课程考试已合格的准予免修。   五、降级学生课程考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免修免试。   六、凡申请免修免试的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到学籍管理部办

  一、凡在本校进修和学习过的共同课和相同专业相同层次的专业课,如果每门课程成绩合格,可申请免修免试,但必须出具原始成绩报告单,经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二、凡修第二专业的共同课且层次相同的课程,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办理免试手续。

  三、条通过自学考试的课程与现在所学课程内容相同,可由省自考办出具成绩单到学籍管理部办理免修免试手续。

  四、复学的学生,凡学过课程考试已合格的准予免修。

  五、降级学生课程考成绩在60分以上者可免修免试。

  六、凡申请免修免试的学生,在开学一周内到学籍管理部办理手续,并出具原始成绩报告单。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