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油大学成考转学相关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22日

摘要:  一、学生应在本院以录取的专业、学习形式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转学习形式或转学:   (一)工作调动、岗位转换、待业青年就业后原所学专业与现就业岗位、专业不符、经所在单位证明者。   (二)学生经批准休学,而复学时无级、无原专业可复者。   (三)因特殊情况所录取的专业无法正常开班的。   (四)其它特殊情况且有正当理由者。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转学习形式或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

  一、学生应在本院以录取专业、学习形式完成学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转学习形式或转学:

  (一)工作调动、岗位转换、待业青年就业后原所学专业与现就业岗位、专业不符、经所在单位证明者。

  (二)学生经批准休学,而复学时无级、无原专业可复者。

  (三)因特殊情况所录取的专业无法正常开班的。

  (四)其它特殊情况且有正当理由者。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二、学生转专业、转学习形式或转学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学生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院长审批。

  (二)学生转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两校同意,办理转学手续,按有关规定将转学审批材料报省教育厅确认;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转学审批材料包括学生申请书、《四川省成人高等教育在籍学生转学审批表》(省内转学一式三份,跨省转学一式五份,转出学校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省招办录取名册复印件和学生学习成绩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学、转专业或变更学习形式:

  (一)未经报到注册取得学籍者,不得转学。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四)毕业年级的学生。

  (五)应予退学的。

  (六)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后,须完成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毕业要求的方可毕业。

  五、凡申请转学、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的学生,未经批准及办理有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所在班级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经批准的学生应按转入班级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及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