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成教课程免修管理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20日

摘要:  为规范我校成人教育,提高成人教育质量,根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学员办理课程免修申请作如下规定:   一、免修范围   (一)学生参加国家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单科合格证的课程,与同层次的现修专业课程相同的或第二专业学生原已修专业课程与现修课程科目相同且学时数相同或多于现修课程的,可予免修。   (二)原修理工类专业的高等数学可免修文史、财经类的高等数学。   (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可顶替本科英语统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可顶替专科英语统考;全国计算机等

  为规范我校成人教育,提高成人教育质量,根据《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学员办理课程免修申请作如下规定:

  一、免修范围

  (一)学生参加国家或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单科合格证的课程,与同层次的现修专业课程相同的或第二专业学生原已修专业课程与现修课程科目相同且学时数相同或多于现修课程的,可予免修。

  (二)原修理工类专业的高等数学可免修文史、财经类的高等数学。

  (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可顶替本科英语统考;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可顶替专科英语统考;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可顶替专科计算机统考。

  二、免修总量

  学生申请免修课程不能超过总课程数的四分之一。

  三、免修手续

  (一)办理免修申请须由学生本人提供自考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及填写个人免修申请(由各教学点负责人验证原件并在免修申请表上签名确认)。

  (二)各教学点将学员自考合格证复印件及个人免修申请直接邮寄给各专业所在系教务员收(如:汉语言文学专业,寄嘉应学院中文系教务员收即可),各系教务员汇总后再交成人教育处录入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