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学成考学籍变动办理须知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4月12日

摘要:  一、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就读专业的学业。因工作变动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的(含转学习形式,下同),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一次转专业。转专业只能在同层次同科类中选择,不能跨科类或上跨一层次转专业。原则上一年级第一学期可以平级转,一年级第二学期留级转,留级转专业需重交学费。其他学期不得转专业与转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有权要求学生调整所学专业。   二、学籍异动(包括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等)应在每年的5月份由学籍科集中向省教育厅申报备案,其它时间不予

  一、学生一般应在本校完成就读专业的学业。因工作变动或其它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的(含转学习形式,下同),可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一次转专业。转专业只能在同层次同科类中选择,不能跨科类或上跨一层次转专业。原则上一年级第一学期可以平级转,一年级第二学期留级转,留级转专业需重交学费。其他学期不得转专业与转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有权要求学生调整所学专业。

  二、学籍异动(包括转专业,转学习形式等)应在每年的5月份由学籍科集中向省教育厅申报备案,其它时间不予办理。

  三、学生原则上不得转站学习,如确有特殊情况,应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参照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办理。

  四、转校

  1、学生转校,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校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校手续;跨省转校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校手续。

  2、原则上学生必须在录取院校就读。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转校: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应予退学的;

  (3)入学考试科目不一致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