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人高校拟开新专业相关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3月23日

摘要: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强调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拟设专业、普通高校拟设日校尚未开设的高职高专专业,学年申请数量不超过4个。   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等院校凡是普通全日制已开设专业,均可自主举办相应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不再履行专业备案手续;医学及相关医学类、公安类、司法类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专业仍需备案,方可招生。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拟设专业、普通高校拟设日校尚未开设的高职高专专业,学年申请数量不超过4个,并应符合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规范,

  省教育厅日前发出《关于2010年成人高等教育教学管理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强调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拟设专业、普通高校拟设日校尚未开设的高职高专专业,学年申请数量不超过4个。

  省教育厅规定,普通高等院校凡是普通全日制已开设专业,均可自主举办相应层次的成人高等教育,不再履行专业备案手续;医学及相关医学类、公安类、司法类和教育部有特殊规定的专业仍需备案,方可招生。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拟设专业、普通高校拟设日校尚未开设的高职高专专业,学年申请数量不超过4个,并应符合教育部高职高专专业目录规范,履行备案手续。

  省教育厅要求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宣传务必明确学历与非学历性质,明确成人高等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班不同的办学形式及其与普通全日制的性质区别,并明确办学类型、层次、地点、学习方式、证书内容等关键信息。据介绍,成人高等教育所有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以高等学校的名义发布,不得以学校二级机构、联办机构、校外站点的名义对外宣传。(记者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