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成考成人学位授予规定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2月26日

摘要:  一、本科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学风严谨;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   3、完成指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二、本科毕业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受过处分);   2、在校期间有一门课程正常补考不及格者;   3、凡累计有四门课程经补考及格者;   4、在校期间内有一门课程考试舞弊者;   5、指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没有

  一、本科毕业生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学风严谨;

  2、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程,成绩优良;

  3、完成指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成绩合格。

  二、本科毕业生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受过处分);

  2、在校期间有一门课程正常补考不及格者;

  3、凡累计有四门课程经补考及格者;

  4、在校期间内有一门课程考试舞弊者;

  5、指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没有通过者;

  6、未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三级半考试者。

  三、凡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学生。须在毕业前向教务科提出申请,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核实,评定通过后,方获得学士学位,发给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