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授予成人学位实施细则(2)
- 来源:
- 江西成考网
- 发布日期
- 2010年02月01日
摘要: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高中起点本科、专升本(脱产、半脱产或不脱产)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提出学位申请。 第三条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完成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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