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学位授予办法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10年01月25日

摘要:  根据辽宁省学位办发布的《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成人学位相关政策及授予方法介绍如下:   一、成人获得学位条件   1、必须是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能取得成人本科毕业证者均无申请学位的资格。   2、教学计划规定所修课程门数中,50%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3、必须于在籍期间参加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且每科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4、满足以上条件者,须在毕业当年三个月内由本人向成人

  根据辽宁省学位办发布的《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及校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成人学位相关政策及授予方法介绍如下:

  一、成人获得学位条件

  1、必须是沈阳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未能取得成人本科毕业证者均无申请学位的资格。

  2、教学计划规定所修课程门数中,50%必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

  3、必须于在籍期间参加三门学位课程考试,且每科考试成绩均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4、满足以上条件者,须在毕业当年三个月内由本人向成人教育学院提出学位申请,提交相关个人材料。7月份毕业者申请期为6—8月;1月份毕业者申请期为上一年11月—1月。逾期者成绩作废。

  二、关于学位课程考试的说明

  考试科目:学位考试共有三科:外国语课程、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可参见附表)

  外国语课程考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外语课程考试为全省统考,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

  成人本科生参加外语课程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教学大纲规定的语种相同;外语专业成人本科生参加外语课程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教学大纲规定的第二外语语种相同。艺术类(体、音、美)专业考试水平与外语专业成人本科生第二外语相同。

  政治理论课、专业基础课课程考试的考务工作由沈阳师范大学学位办(教务处)组织实施。

  三、报名办法

  (一)、考试报名工作由沈阳师范大学学位办(教务处)负责,各成人教育部门配合进行。

  (二)、报考考生的资格须符合省学位办《辽宁省授予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辽学位[2004]2号)中有关规定的要求。禁止资格不符的学生参加报名考试,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成绩,并给予严肃处理。

  1、未正式取得学籍者不得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2、成人本科生应于在学期间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参加考试次数不限。

  3、成人本科生毕业后不得参加学士学位课程考试。

  4、受到辽宁省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课程考试违纪处理的学生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三)、报名时间:每年3月及9月中下旬报名。

  (四)、考试时间:每年5月及11月考试。

  (五)、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近期同一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四、注意事项

  1、2004年起学位课程外语考试实行A、B卷制。答题卡上的试卷类型(A或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