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9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通知(4)

来源:
江西成考网
发布日期
2009年11月24日

摘要:各有关高校:   2009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9号)和《2009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规定。为做好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组织机构及职责   录取期间,省招委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录取工作,领导和协调各部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1、监察组   负责监督检查成人高校和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教育部、省招委制定的招生政策和规定的情况;受理来信、来访、来电和举

生名册,由计划组盖章,各有关高校按盖章后的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省内高校于12月24日、2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领取录取新生名册。省外高校由计划组寄发录取名册。

  根据浙价费(2002)160号文件规定,高校要按实际录取人数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40元/人)。各有关高校须在录取结束时通过银行转帐支票或汇票,将费用汇入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专户,汇款用途请注明“成人高校招生电子档案制作费;收款单位代码:520137”。省教育考试院帐号和开户银行为:

  收款单位: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

  银行帐号:120202172995201373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杭州众安支行

  通过汇款结帐的成人高校请随带汇款凭证复印件。

  四、其它事项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招生录取信息的管理,考生的报考信息仅限于招生录取和学籍管理中使用,不得擅作他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复制、泄露考生信息。不得下载或复制与本部门招生无关的信息。不得泄露用户密码。

  各有关高校要严格按照计划组盖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并在录取工作结束之前,解决和处理好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逾期我省不再补办录取手续。

  省教育考试院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内),邮编:310012。

  录取工作开始前联系电话:0571—88907508,88907519(计划);88907571,88907521(信息);88908553(财务);88908555,88908528(综合)。

  录取期间工作联系电话将通过录取网络系统公布。